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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9日,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民警在吉林南收费站执勤时,对一辆车牌号为吉B93***的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,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、眼神闪烁。驾驶员声称驾驶证忘带了,身份证号也记不住了,随后,民警将驾驶员带至执法岗亭核实。
经民警核查,发现驾驶员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王某称自己正在考取科目三,平时无证驾车,躲着交警检查都是走小路,今天因为弟弟发生了交通事故,着急就无证驾驶直接上了高速。
随后,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,王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无证驾驶行为的危险性,张某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,等考下驾驶证再开车。最后,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。
高速交警温馨提示:#交警提示#
无证驾驶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和考试,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、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,一旦遇到突发情况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甚至车毁人亡。作为驾驶人,要主动拒绝无证驾驶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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